韶关市档案局是主管全市档案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直属工作部门,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市档案馆是集中统一管理全市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履行档案保管利用职能。局(馆)内设机构 6 个,即办公室、监督指导科、档案管理科、技术培训科、编辑出版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现有人员编制 24 个。
韶关市档案馆是韶关市综合性国家档案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赋予档案馆的职能,市档案馆是党和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是永久保管韶关市委、市人民政府档案的基地,是全市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科学研究等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资料的中心。市档案馆的根本任务是在维护全市历史真实面貌的前提下,集中统一管理全市党委和政府各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和有关资料,并向社会各方面提供档案史料信息,为社会文明建设服务。因此,市档案馆既是党委和政府的机要部门,又是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信息的管理部门。
韶关市档案局(馆) 1983 年 6 月由原韶关地区档案处(馆)和原韶关市档案处(馆)合并而成,实行局馆合一体制。 1997 年 8 月,市档案局(馆)由市委工作系统划归市人民政府工作系统,隶属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
韶关市档案馆是永久保存全市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档案的重要基地。韶关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文化底蕴深厚,形成了卷帙浩繁的档案资料。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市档案馆重视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主动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产生了大量的反映和记载全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体现改革发展成果的珍贵档案资料,这是韶关一笔巨大的财富,韶关市档案馆真实地保存保管了这一笔财富。目前,市档案馆馆藏档案的数量、结构和成分发生了很大变化,由过去的以文书档案为主的单一结构发展到今天的多种门类、多种载体的多元化结构,档案馆规模不断扩大,馆藏不断丰富,结构不断优化。
截止 2008 年 10 月 31 日,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共 208 个全宗、 77124 卷、 25709 件,排架长度为 1593.4 米。馆藏档案分为两大类:一是建国前的档案。主要包括: 1 、 清代房地产档案 , 为清代光绪、同治年间的房屋买卖契约。 2 、民国档案 , 为 1927~1949 年民国时期韶关地区党、政、军、司法、社会团体等单位形成的档案。 3 、革命历史档案 , 为建国前中共地方党组织和地方革命武装部队在粤北地区领导人民群众开展革命斗争活动的历史。二是建国后韶关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文书档案,共有 201 个全宗、 72055 卷、 25709 件。此外, 还有其它门类的档案,其中照片档案 4946 张、声像档案 75 盒、地图 138 幅、实物档案 266 件,各类普查、财会、房地产等和部分已故干部档案等共 24563 卷。
馆藏图书资料共 2 万多册(件),其中民国时期资料 456 册、革命历史时期资料 820 册、新中国时期资料 18922 册。
档案记载历史 , 历史启迪未来。韶关市档案局 ( 馆 ) 从 1987 年起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为资政襄政、工作查考、编史修志、历史研究等提供了大量翔实可靠的史料。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档案馆整体功能的拓展,市档案馆已成为市委、市政府重要的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市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中心和市文件档案查询服务中心。市档案馆目前正按国家的有关精神,向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主动为社会服务这一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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